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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到公司,
會計跟來亂的兩人要出門去中壢郊遊...
於是派我去台北交新機。

我收拾好該準備的東西,
把要交的機器放到貨車上,煜康跟我說只有機器其它都沒了。
我自己也沒檢查就出門了。

到老闆新家那幫她載去她那台新買的32吋LCD電視之後,
開上高速公路上台北去了!

一路上沒什麼塞,不久便抵達^^
不過到了台北因為我忘了要走哪一條,上了建國高架走了一小段,
就看到我該走的民生東路,也就是說過頭了〒▽〒

一路到忠孝東路,連忙下去~
本來想說跟目的地(龍江路)是垂直的應該有接到吧!
沿路開開開到國父紀念館都沒看到...
死心了,迴轉調頭回建國路重走(汗)

經過一番折騰(?)終於來到了客戶的所在地。
停好車上去按了電鈴,
小姐出來開門(當然年紀不小...)
跟我說我怎麼來那麼快,
(內心OS:哈...我繞了那麼多遠路竟然說我那麼快!?)

在安裝時小姐請我待會要幫她把舊電腦的資料備到現在這台,
我跟她說沒問題之後她又問:「有沒有幫這台灌AUTOCAD之類的軟體啊??」

心中一驚!

回想了一下,完全沒人和我提這回事阿!
跟她表示我不知道有這件事,
並問她是跟哪一個小姐說的?

「我明明跟"劉"小姐說好了阿!而且她也答應了!」小姐答。

我請她打電話回公司尋問,
經理接的,談判要怎麼處理之後,轉給我聽。

大抵就是先交機,下次再出一趟去幫她安裝...
然後我跟她說明我剛才看到出貨單上有滑鼠鍵盤和鼠墊,但是我沒拿到。
我的意思是我雖然是煜康跟我說沒了,但我自己也沒注意到!
是我自己的問題,下回過來時要記得拿。
如果要歸究責任回去再說。

她就爆炸了!批哩啪啦開罵...

「我跟你說,你出門沒帶到東西就是你的問題,我那時幫你寫單子住址時候也沒注意看,
煜康跟你說沒了你自己還是要檢查,不是說他說就算了,出門前你發現有東西沒拿到,
還可以怪說是誰誰誰的責任。但是到客戶那邊才發現就是你的問題了!反正你下次再忘記帶東西就試試看!」罵完掛我電話。

靠!我超級憤怒阿!我只不過跟你說明一件事,我有在牽拖別人嗎?
我也承認是我的錯阿!但你這樣說的意思不就在表示你認為我想把責任推到你們身上??

乾!我有那麼機歪嗎。我哪一次犯錯沒承認?不是乖乖挨罵,
我有牽拖過別人嗎?又不是某會計...

如果我真要怪別人的話,我何必跟她講,我討罵嗎?
我直接跟老闆上訴不是更好更快!?

雖然超氣的,但在客戶面前又不好意思發飆,
跟小姐大致上說明是我們公司內部沒處理好,下次會排時間再過來幫他弄到好。
接著把機器裝好,給小姐簽名的時候,我看到我那手還在氣到發抖...

回公司時大伙還在開心的哈啦!我的臉就更臭了=.=
看到我的大便臉,就說剛才不是故意那麼兇阿什麼的(○亨!來不及了)
然後變成怪煜康!哇咧~這樣不是更顯得我沒風度嗎...

但是我懶得講了,隨便啦!
晚上煜康上MSN我才私下跟他道歉,並沒有任何怪他的意思...
希望不要誤會。

他說他也有錯,然後下午打到公司時正好太忙,
也沒時間多想,因為某會計和來亂的出門搞一堆笑...
剛接完她們電話又聽到我這樣說經理才開炮,
其實並不是在火我,是在氣某會計2人組...

也就是說我剛好掃到颱風尾兼被當出氣筒=.=b

唉~

算了!跟煜康解釋說我並沒想怪他的意思,並道完歉,
跟他說我氣也消了。就當自己倒楣~
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!落幕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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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m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